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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花蓮分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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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沒有傳真機不方便傳真,繳費後是否一定要傳真收據?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05
  • 資料點閱次數:1262

您可利用本分署官網首頁「線上回傳繳款證明」服務回傳收據。網址如下:
https://www.hly.moj.gov.tw/259994/260033/1024326/1024349/

若因家中或附近沒有傳真機,也沒有網路可線上回傳者,本分署雖會將您電話所述繳款案件加以記錄,惟因無具體證明文件,後續若因移送機關漏(遲)未通知本分署,本分署可能因此進行強制執行程序。正常情況下,請您隔2~3周後來電確認,若本分署已收到入帳資料,就沒有問題。

為維護您的權益,請您保存好收據並盡可能傳真或郵寄至本分署,以證明您確實繳款,本分署將儘速辦理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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