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江所長慶隆蒞臨本分署拜訪
|
112-04-14 |
62
|
分署長拜訪勞保局臺東辦事處主任
|
112-02-20 |
63
|
分署長拜訪臺東地檢署檢察長
|
112-02-20 |
64
|
分署長拜訪臺東地院院長
|
112-02-20 |
65
|
分署長拜訪花蓮縣立卓溪國小校長
|
112-02-20 |
66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林署長慶宗於111年12月9日蒞臨本分署視察,由分署長王金豐率同科室主管接待,署長除巡視辦公廳舍慰勞同仁辛勞外,亦召集各單位主管座談,署長對於本分署今年度辦理蘇花改科技執法、執行臺東地檢署囑託拍賣黃金案、試辦無人機空拍法拍不動產物件等,均表示高度的肯定;王分署長則對署長在業務推動及經費援撥等各方面給予本分署的指導及支持表達最誠摯的謝意。
|
111-12-15 |
67
|
本分署於111年12月8日假臺東縣稅務局舉辦「111年度合作追查鉅額執行案件研討會議」,邀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派員與會,由本分署王分署長金豐主持,會議中主要針對繫屬於本分署之5件鉅額執行案件現況提出報告,並就執行過程中所遭遇之困難共同研究如何解決、突破,使案件順利進行,為國家徵起績效,守護債權。
|
111-12-13 |
68
|
本分署於111年12月7日假臺東縣稅務局舉辦「111年度行政執行案件業務聯繫會議」,邀請轄區稅捐稽徵、監理、勞保及健保等主要移送機關派員與會,由本分署王分署長金豐主持,會議主要討論移送及執行過程中,移送機關與本分署須相互協調、聯繫及改進之重要事項,強化機關間橫向聯繫,以順利推展執行業務,並提升為民服務品質。
|
111-12-13 |
69
|
本分署於111年11月7日由分署長王金豐率同秘書室主任及業務承辦人至國立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捐贈本分署報廢之公務警備車,嘉惠在地學子,由汽車科李主任及實習工廠陳主任代表受贈,因該車輛係柴油引擎,於學生實務練習引擎拆解有實質的幫助。
|
111-11-10 |
70
|
本分署於111年11月4日舉辦檔案管理業務研習,特別邀請國立東華大學管理學院許院長芳銘教授講授檔案資訊化管理課程,藉由本次訓練,讓全體同仁瞭解檔案管理資訊化的重要及未來趨勢,建立同仁文書處理及檔案管理之正確觀念,有效提升本分署檔案管理之效能。
|
111-11-08 |
71
|
本分署於111年10月29日配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舉辦之統一發票推行暨「雲端發票真不賴」逗陣淨灘歡喜來」租稅宣導活動,指派業務宣導小組設攤宣導,除介紹123全國聯合法拍、多元便利繳款措施等各項行政便民措施外,還特別向民眾介紹檔案應用服務,獲現場民眾熱烈參與。
|
111-11-08 |
72
|
本分署於111年10月28日由王分署長金豐率同檔案考評各工作小組召集人及業務承辦人至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進行檔案管理標竿學習,由該分署秘書室主任廖麗娟率同科室主管等同仁接待。會中聽取該分署參加金檔獎籌備過程之簡報、實際參觀檔案庫房、翻閱各考評項目文件資料,期能透過本次檔案管理實地觀摩,汲取他機關成功經驗,提升本分署檔案管理品質及效能。
|
111-11-08 |
73
|
本分署於111年9月26日舉辦兩公約人權教育訓練,邀請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林敬展講授兩公約主要內容及如何適用,藉由林法官實務審判經驗分享,讓同仁進一步認識兩人權公約在我國的發展與運用,促使同仁在執行職務時能更加重視各項人權規範。
|
111-11-08 |
74
|
本分署於111年9月17日配合花蓮縣政府舉辦之 2022「愛戀花蓮在吉安」租稅、建設暨預防犯罪宣導健走活動,指派業務宣導小組設攤進行 123全國聯合法拍、多元便利繳款措施等各項行政便民措施及反賄選宣導,獲現場民眾熱烈參與。
|
111-11-08 |
75
|
本分署於111年9月6日舉辦「中秋暖心義賣暨聯合拍賣會」,於123 聯合拍賣會現場結合黎明庇護工場、花蓮縣私立善牧中心、主愛之家等公益團體設攤義賣,現場更推出「買法拍商品送柚子」活動,吸引鄉親前來共襄盛舉。
|
111-11-08 |
76
|
本分署於111年8月20日配合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舉辦之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雲端發票獎Go炫戶外電影憶無限」租稅教育活動,指派業務宣導小組設攤進行123全國聯合法拍、多元便利繳款措施等各項行政便民措施宣導,獲現場民眾熱烈參與。
|
111-11-08 |
77
|
法務部調查局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薛國鼎主任及花蓮縣調查站陳慧明主任於111年8月17日率同調查站同仁蒞臨本分署拜訪,由分署長王金豐率同行政執行官邱俊諭、學習行政執行官程筱絜及兼辦政風人員陳麗鳳接待。
|
111-11-08 |
78
|
本分署王分署長金豐於111年8月16日帶領愛心社社員探訪家住花蓮縣秀林鄉,因病癱瘓,生活陷入困境之羅姓義務人,並致贈管灌餵食病人專用奶粉、月餅、文旦等物資乙批,並鼓勵其家屬,未來復健路長,相信義務人一家能堅強面對,相互扶持,走過這段艱辛路程。
|
111-11-08 |
79
|
本分署於111年8月16日舉辦性別平等教育訓練,邀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事務官林世媛講授CEDAW性別平等基本概念及防制責任,讓同仁進一步認識及運用CEDAW,提升同仁性別人權標準,並在執行職務時能落實性別平等規範。
|
111-11-08 |
80
|
本分署於於111年7月16日配合花蓮縣政府舉辦之「2022愛戀花蓮在壽豐健走活動」,指派業務宣導小組設攤進行123全國聯合法拍、多元便利繳款等各項行政執行便民措施宣導,現場以有獎徵答方式進行,吸引大批民眾前來參與。
|
111-11-08 |
81
|
本分署111年於7月13日執行臺灣臺東地方檢察署囑託「金」天動地黃金拍賣案,現場吸引117組民眾進場搶標,盛況空前,拍賣座位區座無虛席,經過一番激烈競價後,27塊黃金全數拍出,拍定總價高達4,513萬1,000元,拍賣所得將全數挹助國庫。本次法拍若以單次拍賣黃金總市值而言,在法拍史上算是頭一遭,因此吸引大批媒體爭相報導。
|
111-11-08 |
82
|
本分署王分署長金豐於111年7月11日率同行政執行官邱俊諭、秘書室主任李有生,拜訪花蓮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由隊長張博皓親自接待,王分署長除恭喜張隊長履新外,亦感謝交通隊多年來對本分署業務推展之支持及持續提供拖吊場作為本分署查封車輛停放處所,雙方並就未來合作模式達成共識,在現有基礎下持續本於政府一體的精神,共同實現社會正義。
|
111-11-08 |
83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陳分局長美秀於111年7月8日率同該分局秘書謝月雲、課長高明德蒞臨本分署拜訪,由王分署長金豐率同行政執行官邱俊諭、秘書室主任李有生接待,王分署長除祝賀陳分局長履新外,雙方亦就移送行政執行案件交換意見,在現有合作機制及模式下持續運作。
|
111-11-08 |
84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花蓮分局馬分局長嘉駿於於111年6月14日率同秘書吳淑珍、課長高明德蒞臨本分署拜訪,由分署長王金豐率同行政執行官邱俊諭、秘書室主任李有生接待。分局長感謝本分署在國稅移送執行案件的大力協助,王分署長亦恭喜馬分局長調任基隆分局長,吳秘書調陞玉里稽徵所主任,期盼未來仍有共同合作之機會。
|
111-11-08 |
85
|
本分署王分署長金豐於111年6月10日率同秘書室主任李有生,拜訪即將於本月下旬退休之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玉里稽徵所黃主任國文,感謝黃主任多年來對本分署業務推展之支持及持續提供該所櫃台,作為本分署花蓮縣南區巡迴便民服務站處所,黃主任亦感謝本分署在軍公教及國營事業人員欠款遭移送行政執行等案件之積極執行。拜訪結束後,王分署長與黃主任一同巡視本分署花蓮縣南區巡迴便民服務站處,並慰勞同仁辛勞。
|
111-06-13 |
86
|
本分署王分署長金豐於111年6月8日率同行政執行官邱俊諭、秘書室主任李有生,拜訪花蓮地方檢察署蔡檢察長宗熙,感謝檢察長持續配撥社會勞動役人力協助本分署環境清潔工作。蔡檢察長係臺東地檢署檢察長調任,對於日前臺東地檢署囑託本分署拍賣黃金案件進度表示關心,王分署長亦向蔡檢察長表示,花蓮地檢署如有需囑託本分署拍賣之案件,本分署定本於法務機關一體之精神,全力協助辦理。
|
111-06-08 |
87
|
本分署王分署長金豐於111年6月2日率同行政執行官邱俊諭、秘書室主任李有生拜訪花蓮縣交通警察隊黃隊長增樟,除感謝交通隊在本分署推動行政執行業務上之支持,特地邀請黃隊長為本分署正著手編撰分署誌撰寫稿件,並獲黃隊長惠允協助。
|
111-06-06 |
88
|
臺灣高等檢察署花蓮檢察分署洪檢察長培根率同許書記官長鈴敏於111年5月31日蒞臨本分署指導,由本分署王分署長金豐率同行政執行官邱俊諭、賴怡君、秘書室主任李有生接待,洪檢察長於擔任臺東地檢署檢察長期間,大力協助與支持本分署行政執行官臺東辦公室之運作,對於本分署在實現公法債權的努力亦表示肯定。王分署長亦向洪檢察長報告日前臺東地檢署囑託本分署拍賣黃金乙事,因疫情關係而延期辦理,俟臺東地檢署確定拍賣日期後,本分署將積極配合辦理。
|
111-05-31 |
89
|
本分署執行1件欠繳6000元的交通裁罰案件,發現居住花蓮市顏姓義務人已74歲,是1名獨居老婦人,沒有任何收入,僅靠老人津貼過活,又因意外事故導致不良於行,生活陷入困境,111年4月15日由王金豐分署長與愛心社社員至義務人家中表達關懷並致生活物資乙批,希望老人家不要餓肚子,在疫情期間務必保重身體。
|
111-05-31 |
90
|
本分署於111年4月11日舉辦執行人員在職訓練,特別邀請新北地方法院張庭長紫能講授強制執行實務案例分析,使本分署同仁透過課程的學習,汲取張庭長在強制執行領域豐富的經驗,促使本分署同仁在執法過程重視民眾權益保障,增進本職學能。
|
111-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