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1 哪些案件欠款可到便利商店繳款?
- 2 我平常上班時間無法請假,只有中午休息有空,請問中午可以去繳款嗎?
- 3 我收到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但人在外地工作,無法親自到貴分署或移送機關繳納,該怎麼辦?
- 4 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上所載應到日期是否一定要準時,可以提前到嗎?
- 5 收到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但是該筆款項早已繳納,該如何處理?
- 6 接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後,若置之不理,會有什麼後果?
- 7 我可以使用信用卡繳納案款嗎?
- 8 我可以使用行動支付繳款(如Apple Pay)嗎?
- 9 收到貴分署多張相同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該如何處理?
- 10 繳款管道有哪些?
- 11 我拿貴分署印有條碼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去超商繳卻無法繳,該怎麼處理?
- 12 我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已經逾期,該怎麼繳納?
- 13 我家沒有傳真機不方便傳真,繳費後是否一定要傳真收據?
- 14 我收到貴分署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請問是欠什麼?哪個年度的案子?
- 15 是否可以幫朋友、家人代繳欠款?
- 16 為何執行分署的繳款通知單(傳繳通知書)上的金額,會比原處分機關的處分金額還多?
- 17 貴分署是否接受匯款繳納?